一是不断深化“河(湖)长+”工作体系,创新“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协管员”“河(湖)长+志愿者”等联防联治模式,开启协同推进河湖治理新格局。同时,深化实施“5+1”治水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湖)长体系,县级河长切实带头履职担当,率队现场督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2021年全年,该县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1000余次,县级自筹159万余元开发河道协管员公益岗位,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48个,下发《问题检查建议书》8份。
二是探索系统整治方式,岸上退耕还林还草、截污纳管,从根本上解决水土流失、排水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岸下同步开展内源治理,对河道内垃圾和淤泥进行清理,消除河道内源污染,以改善水质。同时,高压打击非法挖砂采石行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度,查处非法堆砂点17个、偷采砂石违法案件9起、破坏植被案件2起,累计清理生活建筑垃圾210余吨,拆除违法建筑300余平方米,拆除违建羊肚菌大棚680余平方米。
三是打造新一代“城固智慧河湖”巡河APP,利用大数据优势,将全县45条河流、72座水库、281名河(湖)长、265名河道协管员纳入巡河智慧化平台监管,开启“互联网﹢河湖长制”智慧化管理新模式。同时,专门设立检察监督账号,联合县检察院对全县各级河湖长、河道协管员巡河履职工作进行检察监督。(城固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