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西乡县外出务工人员陈某勇负伤案在江苏省昆山市进入依法办理环节。在他坐上轮椅,不懂维权又返家无望时,西乡县司法局干部千里“进、知、解”,远赴昆山使案件从“沉寂”变“启动”,让他全家充分感受到了来自家乡的温暖。
46岁的陈某勇是家里“顶梁柱”。他家5口人,父母年过七旬,16岁的儿子正在上学,妻子操持家务。去年3月,他到江苏省昆山市务工。今年1月3日,在建筑工地工作时自高处摔下,头部严重受伤。经治疗无法康复,导致半身不遂,无法自行移动、进食、穿衣、交流,终生依赖部分护理。受伤后,家里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令他寒心的是,工程承揽人不愿赔偿,使赶到昆山照顾儿子的陈父和陈某勇无法返回西乡。陈父年龄大文化程度低,不懂得如何维权。工程承揽人不再提供治疗和生活费用,父子俩陷于绝境。
在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活动时,该县司法局派驻新路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李晓锋走访陈某勇家,了解到陈某勇受伤并且治疗花费20多万元,劳务雇主未积极协商赔偿,陈某勇受伤后一直由父亲照顾,妻子打临工维持全家生活的情况后,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县司法局立即指派律师多次上门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并多次通过电话或微信视频耐心地告诉陈父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权。然而,由于陈父年龄较大,始终学不会收集证据等维权手段,远程指导效果甚微。
当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让他们在当地请律师帮助维权。但是,聘请律师花费在5万元以上,对于陈家来说难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县司法局于12月2日委派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历科与李晓锋一道,千里迢迢赶赴江苏,经过在昆山、苏州两地深入走访询问、调查取证、申请伤残鉴定,与昆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接,成功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于12月4日为陈某勇指派了专职律师,专门负责赔偿的相关事宜。为了尽快确定赔偿数额,2名干部又整理好陈某勇住院病历,前往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联系伤残鉴定事宜,同时密切跟踪对接昆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督促维权工作进展。
由于西乡县司法局干部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引起昆山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动该案进入了依法办理程序。新路村驻村工作队也会同村委会将陈某勇户纳入“三类人群”重点监测并落实了帮扶措施,使陈某勇日常生活等具体问题有了基本保障。(西乡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