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15个司法所统一为副科级建置,实行所长负责制。争取到34个政法专项编制,通过选拔等方式扩充司法队伍。二是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在“六室一站”基础上,统一制定司法所标识标牌和工作制度,工作规章、工作流程统一上墙,给每个司法所配备LED屏,用于法治宣传。三是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将工作经费按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政法津贴及乡镇工作补助全部落实到位,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截至目前,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49件,成功化解834件,矛盾化解成功率达98%;持续开展以“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普法宣传和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纪念品5000余份,接受现场讲解、咨询1200余人次;免费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1件,接待群众来访1236人次;出台《汉台区公证处便民服务七项承诺》等便民惠民措施,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汉台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