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9/2022-000636 | 发布时间: | 2022年09月29日 17:11 |
来 源: | 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城固县健全政府债务规范管理工作机制 |
城固县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我省、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健全政府债务规范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测统计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准确界定债务类型,认真指导各存量债务单位及时、准确报告债务变动及消化情况,确保债务系统数据真实、有效。同时,通过盘活资产、争取专项资金、压减支出等方式,督促各债务主体按照还款计划,逐年落实全口径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组织力量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化解进度缓慢的镇办、部门及时进行提醒,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二是坚决杜绝违规新增政府债务行为。严格执行政府债务只能通过省级政府代理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规定,引导各镇办、部门把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政府性债务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越红线。
三是不断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贯彻落实《陕西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等方式,对债券资金“借、用、还”实行全过程监管,明确债券资金使用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原则,强化使用单位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还本付息的主体责任。在每笔债券资金下达后,县财政局第一时间将资金分配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督促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同时,主动深入项目单位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制止,及时整改,确保债券资金合规使用。
四是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要求,规范各单位举债融资行为。强化与审计、纪检等部门工作联动,严查在未明确项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采用建设方带资承包、拖欠工程款、违规变更建设合同、批小建大、批少建多等方式变相举债,以及在政府购买服务、购置资产货物中通过拖欠或分期付款方式变相形成政府性债务的违纪违规现象,有效防止出现新增隐性债务。
(城固县财政局 廖海强供稿)